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公示
各临床科室及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11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实有效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医院决定再次调整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次)项目价格,并于2021年12月10日00:00分执行,请各科室遵照执行。调整价格如下:
医保、价格办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