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制定了生物标本库管理办法。生物标本库日常运行所需设施设备、耗材、人员管理、设备及系统维护升级等费用主要由医院提供支持和保障,涉及生物样本保藏或院外科研项目时可具体协商支付一定比率的费用用于补充。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及患者经济承受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所耗设备、耗材、人力成本,综合市场服务价格等因素,如为科研项目使用生物样本出库时不再收取费用,无科研项目的研究者需使用生物样本时,按照20元/份收取生物样本采集、处理和保存费用。
现向社会公示收费价格,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公示项目价格存在异议,请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15、0873-2128266;若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按试行价格进行收费。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