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患者安全,结合国务院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20年4月上旬,再次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并要求医技人员全员参加理论考核。此次培训由科研管理科、质控办联合组织完成授课及考核。
在培训班上,质控办运用多媒体,图文并茂,结合临床实践工作,形象生动地向医务人员解读《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通过事例与实际工作的有机融合,重点介绍了对核心制度定义及其基本要求在理解中存在差异或偏差,让医务人员更深入的理解影响制度落实和执行效果的因素,认识执行制度的重要性,指导临床更好的开展工作。
医务人员有效落实核心制度及条例,是提升医疗水平,服务能力,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安全最有效、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也是实行安全医疗的基本保证,也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医务人员自身和病人安全。2020年4月8-10日,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顺利完成《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释义》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培训及考核,本次参加培训医务人员369人次;医技人员完成全员理论考试,且人人合格,达到预期目的。
摄影报道 / 倪忠梅、张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