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药学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药学技术人员3名:西医药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28周岁及以下、具有药学(士)及以上资格(本科学历2017、2018、2019年毕业生可无药学资格)。
2、大输液运送人员1名: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具有初级工资格证者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有医药行业或医疗单位医学部门从业经验优先(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需6月初到岗。
3、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肿瘤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5日(周末休息)
上午8:00至12:00 下午2: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2129177、2129227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四、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