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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日期:2023-06-27 浏览:597次 [ ]
摘要: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红河州2022年 “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现将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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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4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州车管所对面)。

(四)审核单位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五)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和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六)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7:5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个旧市金湖东路229号)门诊楼9楼体检中心。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7:50前到达体检中心集中,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7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碳素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勿食猪肝、猪血、大量绿色蔬菜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体检当天早上不要吃早点。

2.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3.体检当天清晨空腹进行B超检查,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做X光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5.体检项目在空腹情况下无先后顺序,敬请听从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协调,以便及时顺利地完成体检。如需进食,应在抽完血、腹部彩超检查后进行。

6.受检日请穿宽松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勿穿戴金属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如果视力下降,请佩戴框架眼镜。

7.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招聘。如有异常项目需要复查的,必须到市医院体检科复查。

8.女性请特别注意

(1)体检当日请勿穿着连裤袜、连衣裙;

(2)怀孕及有可能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X光检查;

9.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由考生自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因不能解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递补的,递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73-2129177、2129227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06月27日


附件: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红河奔腾”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