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业务发展需求,我院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三、报名材料及审核
1、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填写《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红河州肿瘤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照片一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备查)。
2、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合同签订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具有二本及以上学历者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其他学历者与个旧市大众事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执行相关待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3月23日—4月3日(周末休息)
上午8:00至12:00 下午2: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2129177、2129227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
六、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期间考生食宿自理,招聘公告解释权归我院所有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