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药物警戒系统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物警戒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药物警戒系统。
3.预算:22.8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次拟采购的“药物警戒系统”,该系统的开发内容涉及相关知识产权,“广州市品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药物警戒系统专利权和著作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文件: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
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经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市品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药物警戒系统采购项目”。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广州市品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75号自编A805房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属于《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州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红财采发〔2019〕5号)文件中: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具体细化为以下7种情况:4.新购知识产权保护(独立拥有专利或者著作权)产品,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专家信息见下表:

具体论证意见详见附件“红河州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