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云南省及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公布相关文件,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可授权具备条件开展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考虑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项目试行价格,我院按照《红河州医疗服务项目及支付目汇编》项目名称、内涵、说明,申请新增两项医疗服务项目(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示收费价格,公示期7天,时间为2025年09月30日-2025年10月06日,公示期满后将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