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6年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期)》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每个岗位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 笔试时间:
第一场2026年7月14日8:00-10:00(护理岗笔试)
第二场2026年7月14日10:30-12:30(护理岗以外的部分岗位笔试)
第三场2026年7月14日14:00-16:00(护理岗以外的部分岗位笔试)
2. 笔试地点:个旧市绿春小学北校区(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旁)(具体考场及座位号将在后续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14日下午在医院门诊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
3. 面试时间:2026年7月15日8:30-12:30(护理岗面试)
2026年7月15日13:00-18:00(护理岗以外的其他岗位面试)
4. 面试地点: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
面试顺序将以面试当天抽签顺序为准。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前30分钟开始入场,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2. 考生自备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严禁将书籍、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无线耳机和录像设备)、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
3. 考生应在试卷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和报考岗位,不得做任何标记;严禁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布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布后继续答题;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四、审核通过人员名册核对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公布《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2026年编外人员招聘(第一期)审核通过人员名册核对表》(详见附件),请考生认真核对信息,若有疑问或遗漏,请在7月9号前联系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核对情况。
五、联系人信息
联系部门: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向老师
联系电话:0873-2129177、2129227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026年7月7日